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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一七 塞句女本生谭

(菩萨═树神)

序分

此本生谭是佛在祇园精舍时,对一青菜商优婆塞所作之谈话。此事于第一篇已为广说 1。此处佛问优婆塞:“优婆塞!汝长期均往何处?”“世尊!我有一女,时破颜微笑,予曾试验我女,现已嫁入一良家少年为妇;因此种种事务,不遑礼拜世尊。”佛云:“优婆塞!汝女有德,非自今日始,前生亦复如是。汝试汝女,亦非自今日始,前生亦复如是。”佛应彼之请求,为说过去之因缘。

主分

昔日波罗奈国梵与王治国时,菩萨为一树神。尔时青菜商优婆塞,欲试其女,伴行至森林中,紧握女手,动之以欲情,似欲得彼女之身,悲叹向其女唱第一之偈:

    世人皆乐欲     然尔竟无知

    今我握汝手     汝将叫如何

彼女闻之泣曰:“父啊!予为一幼女,予不知淫欲事。”于是唱第二之偈:

    应护我离苦     父对我无信

    我叹树林中     护者强我为

如是青菜商试其女后,伴归家中,嫁女为良家青年之妇。然后依其业报离此世而去。

结分

佛述此法语后,说明圣谛之理──说圣谛之理竟,青菜商证预流果──而佛作本生今昔之结语:“尔时之女是今之女,父是今之父,而目击其始末之树神实即是我。”

注 1 可参照本生经第一○二,菜果店本生谭。

二一八 诈骗商人本生谭

(菩萨═司法官)

序分

此本生谭是佛在祇园精舍时,对一诈骗商人所作之谈话。 住于舍卫城有诈骗商人与贤明商人,二人合组,积聚五百车之商品,由东方向西方行商,获得多金,归舍卫城。贤明商人向诈骗商人曰:“予等现可分金。”诈骗商人自思:“彼长期寝卧恶榻,食恶劣食物,现甚疲弊,今至家中食诸种美食,坏腹必死,所得储金,均归为己。”于是推称:“今日星宿运行不佳,日辰不吉,待至明日可判。”于是明日复明日向后延期。但贤明商人向彼逼迫,结果二人遂分储积金。贤明商人持香及花鬘,来佛前供养礼拜后,坐于一面。佛问:“汝何时归来?”答:“世尊!半月以前归来。”问:“何故迟来佛前供养?”彼于是向佛告白始末。佛云:“优婆塞!彼男非自今日始,前生即为诈骗之商人。”佛应彼之请求说过去之因缘。

主分

昔日波罗奈国梵与王治国时,菩萨生于大臣之家,年长后为司法官。时住于村与住于街有二商人,互为朋友。住村商人于住街商人处,存放五百锄头,住街商人卖其锄为储积金,于置锄处遍撒鼠粪。后住村之商人前来索锄,诈骗之商人云:“君之锄为鼠所食。”并示以鼠粪。村之商人谓:“为鼠所食,亦未可知。鼠食之所者,亦无可奈何。”彼称欲往游水,于是伴诈骗商人之子出,至某友人之家,对其友人云:“此子暂置汝之家中深处,勿使其向任何处出走。”村中商人游水毕,来至诈骗商人之家中。“我子现在何处?”“我置汝子于岸边,入水游泳,尔时飞来一鹰,用爪捉去尔子,飞上空中而去。予于水中击手,大声呼唤,虽经种种努力,终未能放。”“汝为虚言,鹰无捕捉儿童之事。”“或许如是,亦未可知。然汝谓无此事,我亦无如之何,事实鹰已捉汝子而去。”“汝盗贼,杀人者!我至裁判所,使汝吐实。”彼出恶言相骂。“悉听尊便。”于是相伴至裁判所。

诈骗商人向菩萨云:“此男伴我子游水而去,我问我子去至何处,彼云为鹰所攫去,我故对彼诉讼,请求裁判。”菩萨问另一方曰:“汝可据实申诉。”“予与其子,一同出游,为鹰攫去,亦为事实。”菩萨:“然此世间,鹰如何能持人之子而行?”贤明商人:“我亦欲请问法官,鹰既不能捉人子飞至空中而行,然鼠又如何能食铁锄?”菩萨:“诚然不能。”贤明商人:“法官!我于此男之家,置放五百锄头,然彼谓均被老鼠所食,并示我以食锄之鼠粪。若鼠得食锄,则鹰亦可攫去人子,如鼠不能食锄,则鹰亦不能攫走人子。但此男谓锄被鼠食,是否鼠得食锄与否,愿法官调查,请对予之诉请予以裁判。”菩萨判曰:“此男狡猾,思以诈骗得胜,汝言甚是!”遂唱第一之偈:

    报欺瞒者实欺瞒     以诈骗对许骗者

    鼠子若能食牦锄     如何鹰不攫人子

    世间欺瞒数实多     欺治他人欺人者

    失子者应返失锄     失锄不可夺人子

如是失子者取回其子,失锄者取返其锄,此二人依其业报,终离此世而去。

结分

佛述此法语后,作本生今昔之结语:“尔时诈骗之商人是今之诈骗商人,尔时贤明之商人是今之贤明商人,司法官即是我。”

二一九 诽谤本生谭

(菩萨═猿)

序分

此本生谭是佛在祇园精舍时,对一心中郁郁不乐比丘所作之谈话。此比丘一人不得把握禅坐之对象,诸比丘等,首先伴此心中不乐比丘来至佛前。彼为佛讯问:“汝真感觉有所不满耶?”答:“诚然有所不满。”佛问:“是何缘由?”答:“为烦恼之故。”佛云:“比丘!烦恼之一物,前生为畜生之所诽谤,汝今于此于佛教出家,如何为畜生所诽谤之烦恼而感觉不满?”于是佛为说过去之因缘。

主分

昔日波罗奈国梵与王治国时,菩萨再生为雪山地方之猿胎。彼为一猎师所捕,献与王前。彼于王宫长住之间,对王奉仕不懈,举凡人间世界所行之惯习,殆皆忆记。国王嘉勉其奉仕热心,命猎师:“将此所捕之猿,放回原地同一场所。”猎师依命而行事。

猿群知菩萨归来,集合会彼于一大岩石之上,而向菩萨致欢迎词后,问曰:“君于何处居住如此长久时间?”“予于波罗奈王宫中生活。”“然则如何得释放归来?”“王以我为娱乐用之猿,王嘉勉予之善能奉仕,故与放回。”而猿等又问:“君于人间世界所行之习惯,当能记忆,请语我等,愿闻其详。”“汝等不可问我人间之习惯。”“务请告知,我等愿闻。”“所谓人之为物,无论刹帝利或婆罗门皆自谓:‘我的,我所有’,乃不知有无常之理。彼等为暗愚之作法,〔汝等〕谛听入耳。”于是菩萨唱如下之偈:

    此乃我黄金     人此朝暮言

    诸人不贤明     不能见圣法

    家住二家长     一人为无髯

    辫发垂乳房     更又耳穿孔

    多财买奴婢     彼使佣人苦

猿等闻此,皆云:“汝勿再言,言已太多。我等所闻,皆不相应。”诸猿用双手强覆其耳。“我等于此场所,闻之实不相应。”即今此场所,亦觉可诽,皆向他处而去。而此一平告,遂得诽谤平岩之名。

结分

佛述此法语后,说明圣谛之理──说圣谛之理竟,彼比丘证预流果──而佛作本生今昔之结语:“尔时之猿群是佛之侍众,猿王即是我。”

二二○ 法幢本生谭 1

(菩萨═司祭官)

序分

此本生谭是佛在竹林精舍时,对企图杀害佛所作之谈话。尔时佛云:“汝等比丘!提婆达多非自今日始,彼于前生即努力害我,但仅有之恐怖,亦不能与。”于是佛为说过去之因缘。

主分

昔日波罗奈国雅萨帕尼王治国时,伽拉迦为其将军。时菩萨为王之祭祀官,名曰法幢;王之饰头理发人名洽达帕尼。王正当治国,但将军执行王之裁判,收受贿赂,行贿者为一粗敝之人,喜好谗谤他人。将军因取贿赂,以非所有主为所有主。某日,败诉之人,展腕泣叫,来至裁判所,恰遇奉仕王之起居菩萨外出,彼认知为菩萨,投身于其足下:“长官为王教管圣俗诸事,今伽拉迦将军收受贿赂,非所有主者判为所有主。”自己败诉以告菩萨,菩萨起慈悲之情:“汝今善来,我为汝裁诉。”于是伴彼至裁判所。集合多数之人,菩萨直彼之诉,裁判所有者为所有者,大众拍手喝采,其声甚大,为王所闻,问为何音。左右白王:“法幢贤者,改判不正之裁判,引起大众之拍手喝采。”王闻甚喜,呼菩萨曰:“阿阇梨!汝裁判此讼耶?”“唯然。大王!伽拉迦为不正之裁判,予改正其判决。”王曰:“今后汝可裁判诉讼,予乐耳闻,世间者亦以为荣。”彼虽不欲,但为哀愍众生,承诺王之所记,坐于裁判所中,判所有者归所有者。

伽拉迦自此以来,贿赂不入,无有储积金,于是行离间王与菩萨之策。向王云:“大王!法幢贤者欲图谋王之王国。”王不信其言:“汝勿作是言。”予以反驳。然彼再云:“王如不信予言,可于其出差之时,由窗内观望,便可了知城中之人如何掌握于其手中。”国王望见向菩萨处来申诉之人众,王心中自思:“诚然,此均为从彼之人众。”王心完全被离。王曰:“将如之何为善?”“王可杀之。”“彼无大罪,如何能杀?”“予有一法。”“方法为何?”“与彼以不可能为之事,如彼不能为,则依罪杀之。”“然不可能为之事为何?”“大王欲作园囿,肥沃土地,莳种育果,亦须二三年时间,王可唤彼,告以思明日欲于苑囿中娱乐,若彼不能为,则依罪杀之。”于是王呼菩萨:“贤者!予等前于苑囿娱乐,隔时甚久,今思欲在新苑囿中娱乐,明日即行开始,汝应速为之,如若不能,则汝将无生命。”菩萨明了:“此为伽拉迦因无贿赂可取,为予与王之间造成分裂。”菩萨答言:“能为与否,将试为之,大王!”菩萨归家,食美味后,横身于卧榻思考。

尔时帝释宫中,现热征候。帝释熟思,知菩萨之烦恼,急至菩萨寝室,立于空中:“贤者!思考何为?”“君为何人?”“我为帝释。”“王命我作苑囿,我正思考。”“贤者勿忧,我当为汝精作难陀欢喜苑及心罗苑同样之苑囿,未悉作于何处?”“作于如是如是之场所。”帝释作后,回归诸天之都城。翌日菩萨实际察看苑囿,然后至王处申报:“大王!苑囿已成,请王清游。”王出行见其苑囿──围以十八肘赤砒色之围墙,具有望栖之门,饰以种种树木、花与果实,挠屈其枝──王问伽拉迦曰:“贤者!彼如予等之言所为,今将如何?”“大王!仅一夜之间,即能作成苑囿,又如何有不能夺取王国之理?”“如何,将如之何为善?”“更以他之不可能为之事使为之。”“汝言为何?”“使之为七宝造莲池。”王即承诺告菩萨曰:“阿阇梨!苑囿已作,今再作与苑囿相应之七宝造莲池,若不能作,则汝无生命。”菩萨承诺:“大王!予尽力而为。”于是帝释为彼更作莲池,甚为光辉,具百水浴所,千之曲路,五色莲华覆盖,如欢喜苑莲池。翌日菩萨于实见后,向王申白:“大王!莲池已造完成。”王见此后问伽拉迦:“今应如何?”“命其造与御苑相应之馆,大王!”王告菩萨:“阿阇梨!今再作与此苑囿莲池相应,一切以象牙所造之馆。若不能作,应思汝则无生命。”于是帝释又为其造馆作家。菩萨翌日实见后,向王申白。王见之问伽拉迦:“今应如何?”“命其作与家相应之摩尼珠,大王!”王向菩萨曰:“贤者!再作与此家相应之摩尼珠,以摩尼珠之光行路,若不能行,则汝无生命。”于是帝释又为彼作摩尼珠。菩萨于翌日实见后向王申白。王见之问伽拉迦曰:“今将如何?”“大王!法幢婆罗门所望之任何事,皆有天神为之适作,今可命天神所不能作者,命其作一天神所不能作之具备四德之人。”王告菩萨:“阿阇梨!汝已为予作苑囿、莲池、象牙之楼阁及照耀光辉之摩尼珠,今再作一守护苑囿具足四德之园丁,若不能作,则汝无生命。”菩萨云:“如此之人,可得与否,容予思考。”菩萨归家,食美食后而卧。次晨醒觉,坐于卧榻之上自思:“诸天之王帝释,已为自作得各物,然不能作四德具足之园丁。如此凭他人之手而死,勿宁于森林中无依藉而死为宜。”彼不告何人,下楼阁,开正门,出城入于森林,坐于树下熟考善法而坐,帝释知其始末,扮身为猎师之姿,接近菩萨曰:“婆罗门!汝为弱者,前此无任何苦恼之事,何以入森林中独坐?”问其理由,为唱第一之偈:

    见尔安乐度生活     今去人里入森林

    尔只一人林中坐     树下思惟乞人事

菩萨闻之,唱第二之偈:

    安乐度生活     去里入森林

    此只我一人     独坐于树下

    思惟乞人事     忆得诸善法

于是帝释对彼曰:“果尔若是,汝婆罗门何故坐于此处?”“国王命伴来四德具足之园丁,然如是之人不可得,予思凭他人之手,如何皆得死,勿宁入森森之中,无依藉而死为宜,是故来坐于此处。”“婆罗门!我为诸天之王帝释,我已为汝作苑囿等,然我不可能作具足四德之园丁。为汝王饰头之理发人洽达帕尼,具足四德,若园丁为必要时,可以此理发人任此工作。”帝释如此忠告菩萨:“汝勿忧虑。”帝释安慰菩萨后回宫而去。菩萨归家,于朝食完毕,行至王宫入口,与洽达帕尼相见,菩萨执其手问曰:“君为具足四德者耶?”“予之具足四德,谁语汝者?”“诸天之王帝释教我。”“彼何故教汝?”“因有如是如是之理由。”菩萨告以事之始末。洽达帕尼云:“余为具四德者。”于是菩萨执其手行至王前:“大王!此洽达帕尼具足四德,如要园丁,可请其为之。”于是王问:“汝真具足四德耶?”“唯然,大王!”问:“具足如何之四德?”

    大王!

    我无嫉妒     我不饮酒

    我无情爱     我无瞠恚

于是王问彼曰:“洽达帕尼!汝真无嫉耶?”“唯然,大王!我无嫉妒。”“汝因如何之原因,而无嫉妒?”“大王!请听。”彼为说自己无嫉之理由唱以下之偈:

    我昔称王为女人 2     命司法官逮捕彼

    闻彼对我辩事理     是故我今无嫉妒

王又问彼:“洽达帕尼!因如何原因汝不饮酒?”彼为说明其理由,唱如下之偈:

    大王!

    我因酒醉故 3     食我子之肉

    为此我悲痛     废弃饮酒事

王复问彼:“汝因如何原因,汝无情爱?”彼为说明其理由,唱如下之偈:

    大王!

    奇达瓦萨是我名 4     我之身边有一子

    彼毁辟支佛铁钵     我子为此受死果

    以此理由我悲痛     缘此我今无情爱

于是王再问彼:“究因如何原因,汝无瞠恚?”彼为说明其理由,唱如下之偈:

    阿逻迦仙慈悲心 5     七年之间苦修行

    生梵天界七劫间     是故我今无瞠恚

如是恰达帕尼语自己四德终了时,王对家臣等作既定之指示,尔时,廷臣等,婆罗门及居士等均行起立,彼等对伽拉迦:“汝今贿赂之恶汉!汝无贿赂收入,谗谤贤者,欲行杀害。”于是捉伽拉迦之手足,由王宫拉出,用石及棍棒手执之物,击碎其头,生命终了后,捉其足曳行,投弃于尘埃之堆中。尔时王正治其国,从其业报而终去。

结分

佛述此法语后,作本生今昔之结语:“尔时之加拉迦将军是提婆达多,洽达帕尼理发师是舍利弗,法幢即是我。”

注 1 可参照本生经第五四二康达哈罗本生谭。

2 可参照同第一二○解缚本生谭。原典于此偈之下有注:“尔时洽达帕尼为国王”,于上述解缚本生谭中有:“愚者一度云”之偈。今述此本生谭之大要,更揭举此偈中洽达帕尼之言:“然尔时予思‘我舍一万六千之女,唯爱一人,此使我不能满足,如此不能满足,对女而起瞠恚。古旧着物污染时,何故污染而起瞠恚。食后大便,何故能有是物,而起瞠恚。今后在未证阿罗汉果限内,我决不起基于爱欲之嫉妒。’我如是决意,尔来我已无嫉。”

3 原典于此偈下有注云:昔日予为此波罗奈国之王──王无酒不能度日,无肉不能进食,然城中于布萨日禁戒杀生,厨师于月半之第十三日(布萨日之前日)准备难以取得之肉,为犬所食。厨师于布萨日不能得肉入手,以致不能为王烹种种美食献至殿上。厨师往见后妃:“后妃殿下!今日予不能得肉入手,不能以无肉食献上,将如之何?”“大王非常宠爱我之王子,我使王子见王,王对王子接吻拥抱,顿忘本身之存在,我美饰王子,置王膝上,王对王子接吻之时,汝即将食物献上。”后妃作斯言后,自行对王子作可爱之装饰。使坐于王之膝上。王对王子接吻之间,厨师献上食物时王已醉酒,见皿上无肉,王问:“何以无肉?”“大王!今日为布萨日禁止杀生,肉未能入手。”“汝谓予之肉不能入手。”王捏膝上所坐可爱王子之首,以至气绝,投与厨师,“速为烹饪持来。”厨师依言而作。王于是食王子之肉,然诸人怖王,无一人敢于悲泣呼唤或交谈。王于食终,眠于寝床。次晨由醉中觉醒,命抱王子来,王妃哭泣,投身王之足下。王问:“是何缘故?”“昨日杀王子,已食其肉。”王悲王子,哭泣叫唤:“我此之苦,为饮酒所生。”王知饮酒之过:“今后在未证阿罗汉果限内,断不起饮此破灭之酒。”王以土拭口以示决心。──尔来予决不饮酒。

4 原典于此偈下有注云:“昔日我为波罗奈国之奇达瓦萨王。我生一王子,观相师见王子对王曰:“大王!此王子不得饮水而死。”因此,彼之名呼为凶恶王子。彼于成年,即副王之位。王注意王子前后四周,恐其不得饮水而死,于四门之处,都城中央,挖掘莲池,于十字路口作屋,放置水瓮。某日王子着华丽之服,独自向王苑出发,于途中遇辟支佛。人人见辟支佛礼拜,赞叹合掌。王子自思:“如己之通行,而人人皆向出家者礼拜,赞叹合掌。”王子愤慨,彼由象身跳下,近辟支佛问曰:“沙门!汝得忆念耶?”“王子殿下!予已得忆念。”在回答之间,王子捥取其钵,投诸地上,食物均毁,并用足踏成碎末。辟支佛用目注视其面云:“此人真将破灭。”王子云:“我为奇达瓦萨王之子名凶恶王子者,汝怒我所为,开眼注视,又将何为。”辟支佛见食物已废,即腾空向北方雪山难陀姆罗山坡飞去。尔时王子之恶业成熟,彼不断呼叫热!热!由身中冒出火焰,跌倒于原处,各处所有之水皆无,水流枯竭,彼当场死亡生入阿鼻地狱。国王闻此始末,悲叹自思:“此予之悲,乃由爱而来。若予无爱情,亦不应起如是之悲,今后自身对任何意识有无之物,断不为起爱物。”国王决心,尔来情爱之物,于彼无存。

5 可参照第-六九阿逻迦仙本生谭。